个税速算扣除数怎么计算出来的?
第1级,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,速算扣除是0;
第2级,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,速算扣除是36000×(10%-3%)+0=2520;
第3级,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,速算扣除是144000×(20%-10%)+2520=16920;
第4级,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,速算扣除是300000×(25%-20%)+16920=31920;
第5级,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,速算扣除是420000×(30%-25%)+31920=52920;
第6级,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,速算扣除是660000×(35%-30%)+52920=85920;
第7级,超过960000元的部分,速算扣除是960000×(45%-35%)+85920=181920。
总之,全部应税金额直接按其适用的最高税率计税,所得结果与真实税额之差,这个差在每级都是一个常数,因此可以通过计算推导出来。
个税速算扣除数怎么用?
如果使用速算扣除数计算税款,将全部的应税金额直接按其适用的最高税率计税,再减去速算扣除数,其余额即为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。
假如某人的年收入减去6万元的免征额、专项扣除、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其他扣除项目后,预扣预缴的应纳税额为500000元,适用30%的5级税率,速算扣除数52920,则500000×30% - 52920=97080元。